西安高陵区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西安高陵区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西安高陵区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西安高陵区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 )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高陵区工作实际,现将高陵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高陵区和持有高陵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驻高陵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
在高陵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高陵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在高陵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高陵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高陵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在经开区或持有经开区居住证并在高陵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按照就近原则可在高陵区申请 。
温馨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二)学历和其他条件 。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的程序进行 。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8:00---6月20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进入),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确认点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 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 。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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