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住院治疗的以出院时间为准) 。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附件: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备案表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结算事宜的通知】2022年4月28日
推荐阅读
- 呼和浩特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2呼和浩特西快速路南延伸段交通管制通告
- 2022沈阳居民消费券领券平台+领取流程
- 北京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需要哪些条件?
- 2022郑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及换证指南
- 广州本地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要多久?
- 附时间地点 2022年温州永嘉乌牛街道参保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启动
- 北京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 开始+截止 2022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 广西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一年最多支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