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全文


2022年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全文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 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 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 , 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 , 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 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 , 邮政编码为571127 。
学校主页:http://www.hai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学校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 , 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体系 , 具有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凡具有海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 , 在规定修业期限内 , 修完规定的毕业学分 , 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 , 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 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 所有学生入学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 , 除定向培养、艺术体育、联合办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以及高收费专业外 , 一年半后进行分流 , 可保留在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 也可选择转专业 。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
第五条 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 , 分别是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和软件工程(NIIT班)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协议规定修满双方规定的课程学分后 , 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以及外方学校的相关专业文凭 。
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学生按协议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 , 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完成NIIT课程并通过NIIT软件工程师国际认证考试后 , 可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 , 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招生 , 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仅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民委专项计划、“3+2”联合培养计划(仅招海南省生源)、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含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仅招海南省生源)、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 , 制订2022年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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