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鼓励高校毕业生发展扶持政策( 四 )


(三)办理程序
申请承担见习任务的单位持申请材料到县人社局办理认定、备案手续 。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专栏集中公示,公示期3天 。
(四)办理时间
开始见习后下一个季度前15日内(节假日顺延)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单位 。
(五)承办部门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第六条 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予以编制保障,采取选聘方式入职 。部属公费师范生在编制限额内,优先安排到县直中小学就业,落实编制岗位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部属公费师范生 。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用编申请 。根据工作需要,县直事业单位需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首先向县委编委办报送《关于使用编制的请示》,需说明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和拟进入人员的具体情况 。
2.编制使用核准 。县委编委办按照编制使用核准政策对申请单位的空编和拟进入人员情况等进行审核,按程序出具《曲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 。编制使用核准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 。
3.办理入编实名制登记 。用人单位凭《曲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县委编委办办理入编 。县委编委办核准后,出具《曲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
(三)承办部门
县委编委办
联系电话:0312-4212234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三、扶持自主创业
第七条 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县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码(人员状态登记为单位就业) 。
(三)办理程序
持申请资料到县人社局办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专栏集中公示,公示期3天 。
(四)办理时间
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之后、12个月以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单位 。
(五)承办部门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第八条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根据租用经营场地面积享受每年3000元至5000元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申请材料
个人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码(人员状态登记为单位就业) 。
(三)办理程序
持申请资料到县人社局办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专栏集中公示,公示期3天 。
(四)办理时间
取得营业执照3年以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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