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鼓励高校毕业生发展扶持政策( 二 )


5.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 。
6.《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证明 。
7.申请人持有的本地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功能) 。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三)申报时间
法定工作日即来即办 。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及审核 。
(1)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受理:申请人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分两次将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 。
审核:对于初次申请的,县人社局会同县住建局进行集中审核 。县人社局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学历、学位的审核,县住建局负责房屋网签备案相关信息的核对 。县人社局向县住建局发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核查函,县住建局出具相应信息核查结果函 。
对于第二次申请的,县人社局通过“冀时办”手机 APP 现场审核《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动产权证书》信息进行审核 。
(2)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受理:申请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将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 。
审核:县人社局通过“冀时办”手机 APP 现场审核《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动产权证书》信息进行审核 。
注:申请人需现场登录“冀时办”手机 APP,按照“首页→更多→我要办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查询→权利人查询”的流程向审核人员出示查询结果 。提前打印截图并加盖公章 。
2.公示 。
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网专栏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3.拨付 。
购房补贴由县人社局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人 。
涉税事宜,由各申请人自行申报 。
(五)承办部门
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312-4291826
县自规局
联系电话:0312-4265703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第三条 自来曲留曲就业创业之日起,享受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500元/月、大专3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及配偶已在工作单位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指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 。
(二)申请材料
1.《在曲就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6)或《在曲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7) 。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
3.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4.在我县企业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在我县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共同创业(合伙创业)的还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留存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
5.房屋租赁合同 。
6.《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
7.申请人持有的本地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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