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鼓励高校毕业生发展扶持政策( 五 )


(五)承办部门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第九条 在定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的,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机构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申请材料
曲阳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号码 。
(三)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曲阳县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页、创业就业登记信息材料、《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毕业证,向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园)提出申请(核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
2.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园)受理申请 。
3.定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园)组织至少2名基地工作人员对创业实体进行审核 。
4.创业实体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办理定点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手续 。创业实体取得或变更相关经营证照后,签订《曲阳县创业实体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入驻时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
(四)办理时间
入驻审批手续于每月25日前提交到县人社局办理 。
(五)承办部门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联系电话:0312-4290114
第十条 个人在曲阳县创业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办小微企业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2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县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申请材料
1.人民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详细版的个人信用报告 。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
3.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
4.就业创业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5.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申请人和担保人到人社局签字 。
6.担保人收入证明和半年以上工资记录 。
7.担保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将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8.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还应提供:企业为贷款召开的“股东会决议” 。
(三)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间
1.借款人持上述材料向创业经营项目注册地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保定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等 。
2.收到借款人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资格、申请资料、创业项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3.对于资料完整、条件符合的申报对象,在政务公开栏或相关网站公示3天 。
4.实地考察: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对创业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和担保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说明其原因 。
5.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到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发放贷款手续 。
(四)承办部门
县人社局
受理地址:县人社局三楼就业办
【曲阳县鼓励高校毕业生发展扶持政策】联系电话:0312-42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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