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武鸣区初中招生工作通知( 三 )


五、初中地段生政策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城区将武鸣高中本地户籍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由教育局调配到大家育才未来学校的生源) 。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武鸣户籍,并由武鸣区教育局调配到各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拥有该初中学校三年学籍,可认定为该初中学校地段生,初中毕业时可享受武鸣高中定向招生政策 。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的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或存在其他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武鸣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地段生报名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以便准确掌握地段生连续三年在校就读情况 。
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在东盟经开区辖区内办学,由东盟经开区或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东盟经开区及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
六、工作分工
(一)城区教育局负责各学区的招生调配工作 。
(二)各学区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的调配工作 。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初中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各项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因业务不熟悉或责任心不强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二)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初中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生源等情况,依据城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好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新生 。凡有两所初中的镇,学区要科学、合理的分配生源,原则上按地段划分 。
(三)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1.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城区教育局审核 。经城区教育局审核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
2.依法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在本城区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武鸣区范围内招生 。
3.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方式和录取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可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不能兼报 。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报名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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