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民事抗诉程序怎么走( 二 )


0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二) 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裁定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 。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 。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 。
03《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民事抗诉程序怎么走】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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