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劳动纠纷有哪些(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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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再次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诉讼过程中撤回起诉或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又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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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仲裁时效抗辩,在诉讼阶段提出的,应如何处理?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作出实体裁决,当事人在仲裁审理过程中没有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但在一审时提出的,不予支持 。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未经审理直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当事人在一审时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审理 。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仲裁时效抗辩,又以仲裁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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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供的证据,在诉讼阶段提交的,应如何处理?
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未提交或拒不提交证据,在诉讼阶段提交该证据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按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逾期提交证据的相关规定作出认定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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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否认在仲裁阶段的自认,应如何处理?
在诉讼阶段,对当事人在仲裁阶段作出自认行为的效力,适用《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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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在仲裁阶段主张经济补偿金,后在诉讼阶段增加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仲裁阶段主张经济补偿金,后在诉讼阶段增加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可认定该诉讼请求与讼争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予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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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事人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审理认为理由不成立,但符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应如何处理?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向劳动者释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后,劳动者仍坚持只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不能径行裁判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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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仲裁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
仲裁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均未起诉的仲裁结果部分,可在“本院认为”中予以确认,并直接写入判决主文 。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项认为有误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诉讼请求,均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并根据所认定的事实作出相应判决 。
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仲裁阶段未申请的新的诉讼请求的,告知其另行申请仲裁 。但该诉讼请求与讼争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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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何适用仲裁及司法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
仅就给付义务情形达成的调解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其他内容的调解协议,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的,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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