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劳动纠纷有哪些

江西人社君以问答方式分三期就常见劳动争议问题进行梳理,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劳动报酬给付、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等多项内容 。案例君整合三期内容,转载如下: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劳动纠纷有哪些


关于劳动关系确认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劳动纠纷有哪些


01
问: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履行的,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订立承包、租赁、联营等合同,并建立营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按双方约定执行,不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或双方未约定的,以实际履行情况认定 。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工作频次、工作场所、报酬结算、劳动工具、企业对劳动者的监督管理程度、惩戒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02
问:全日制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参加教学实习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第4条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在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以就业为目的工作的,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劳动纠纷有哪些


03
问:劳动者以书面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如何处理?
劳动者以书面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
04
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或补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如何处理?
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但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除外 。
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实际用工之日至补签前一日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 。
05
问: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续延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予支持 。但双方对续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劳动合同期满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续延,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续延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
06
问: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以因劳动者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抗辩的,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其已主动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但劳动者拒绝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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