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是自行解除吗( 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 , 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 , 予以隔离治疗 , 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 , 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 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 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 , 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 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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