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效率执行力特制定方案 什么是优化方案( 三 )


4、财务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产及账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发放 。
5、行政办: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负责微信群、QQ群、等沟通工具的清理;OA系统的注销;行政前台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人员离开公司后的门禁工作;
八、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工作节点
1、第一阶段:收集各部门人员资料
时间进度:2019年10月30日结束
2、第二阶段:公司中高管部门研究会议
时间进度:2019年11月 10日结束
3、第三阶段:各部门配合负责人、精简名单
时间进度:2019年11月20日结束
4、第四阶段:实施精简
时间进度:2019年12月30日结束
5、第五阶段:各部门汇总
时间进度:2020年1月10日结束
6、第六阶段:2020年1月20(精简全部结束 )
7、第七阶段:2019年10月25日 开始,各部门、开始实施(试行) 。
1、2019年10月30日,人资部完成被精简员工本月工资及补偿金的核算工作,并将拟定好的精简方案报公司高管讨论,报董事长审批;
2、2019年10月30日,做好精简人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资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表;
3、2019年11月1日-20日,分批逐一对各部门、子公司离职人员进行谈话思想工作;
4、2019年12月1日-30日,被精简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单》交人资部,人资部将核算完毕的补偿金告知员工,通知员工领取日期及履行的流程以及发放工资及补偿金的时间;
5、为了避免群体事件等不确定性因素,实施周期可能会延续至2019年1月份 。
九、精简方案——支付经济补偿方式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对象顺序(除经评估认为绩效优秀的,可以保留外):
(1)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和临时工
(2)各部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予续签)
(3)各部门绩效表现不佳的正式员工(合同期在3年以内的)
(4)其他各部门认为可以裁减的人员 。
2、不得裁减对象:
(1)尚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员工
(2)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
(3)非因公负伤或医疗期内的员工
(4)除工作表现不佳外,家中有直系亲属或供养关系的亲属在公司上班且已经被纳入裁员名单的生活困难员工
(5)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注意事项
1、财务部应事先核查本次被优化员工中是否存在账款问题;
3、行政办核查办公用品、收回工牌;
3、行政办前台应加强进出入管理,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必要时请管理处协助或报警;
4、工资及补偿金发放的前提,被优化员工工作交接清楚,账目相符,如因不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账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账目核结清楚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 。
十、本次优化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该部分不对员工公布)
1、员工主动发起仲裁,主张要求社保按实际工资缴费;
2、员工主动发起仲裁,以拖延工资为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主张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XX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XX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应付全部工资和20%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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