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四 )


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2.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
3.首席技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的;
4.不开展技术研发、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