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大姨花4万买外甥女的房子没过户,16年涨到230万,外甥女不承认了( 三 )



小编有话说:
第一 , 外甥女一直强调 , 她只是把房子借给大姨住 , 并不是卖 , 可是 , 看你丈夫给大姨夫写的那张收条 , 还有你把房本都给对方了 , 作为一个有生活常识的人 , 都明白当年发生了什么事 。
那我们就看看主动权在谁手里?
很明显 , 主动权在大姨一家人手里 , 你别看房子的名字是外甥女的 , 假设大姨是原告 , 我们叫诉称 , 就是诉说的一方 , 由大姨来讲述当年发生的经过 , 那么人家法官就会基于大姨手中的证据 , 也就是那张收条 , 再加上对事实的审理 , 就会有个123条出来 , 最后法院认为 ,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所以大姨才是主动一方 , 你作为外甥女 , 你想收回房子 , 你说给你大姨补偿20万 , 好家伙 , 房子卖了230万 , 你大姨损失200多万 , 你大姨可能同意吗?这根本就不现实 。
第二 , 从2004年之后 , 外甥女口口声声说 , 她找不到大姨 , 事情才耽搁了 , 可是大姨说 , 外甥女的三个电话号码都换了 , 是大姨找不到外甥女 。
那么我们从常识出发 , 谁说的话最具有合理性?很明显大姨的说法更具有合理性 , 因为房子的名字是外甥女的 , 外甥女不着急 。
第三 , 外甥女的丈夫一再的狡辩称 , 他当年给大姨夫写的那张收条 , 其中的房款并不能说明是卖房款还是租房款 , 并不能界定它一定是买房款 。
小编觉得外甥女婿说话毫无道理 , 我想请问各位读者 , 别人给你写了一张 , 收到房款多少的纸条 , 那么你怎么认定房款两字是什么意思?我想各位读者跟我一样的想法 , 房款就是买房子的钱 , 他不可能有其他解释 。
房本你给了人家 , 房钱你收走了 , 而且这个房子已经让人家住了16年了 , 无论你是想加价三万五 , 无论你觉得是卖房钱还是租房钱 , 那既然大姨不同意 , 你是不是得收回房子 , 为何16年了你都不去收回房子 , 你什么都没做 , 所以当法官问你的时候 , 你根本就无法自圆其说 。
那我们只能认定他是一个事实 , 其实收条已经是一个有力的大证据 , 我们还可以用其他来补强这个证据 , 就是我说的 , 房子一直是大姨在住着 , 如果不是买房交易 , 房子怎么会让对方住了16年 。
房本你又凭什么给人家 , 这就是补强证据 。 房本给人家了的意思就是说 , 房产证你拿着 , 等过户达到条件了 , 我再给您过户 。
第三 , 在2000年 , 顺义的房子租金也就500 , 一年才6000 , 怎么可能收对方4万五的租金 , 这都说不通 。
第四 , 眼看着在法律上 , 并不支持外甥女收回房子 , 所以外甥女决定按市场价来 , 这房子现在值200多万 , 她向大姨索要100多万的补偿 , 大姨直接就拒绝了 。
说句难听的 , 今天这个事情不解决 , 第二天 , 大姨一家就会去找律师打这个官司 , 而且从上问的信息来看 , 大姨的胜率远远大于外甥女 。
你们不都是北京人吗 , 那就用北京话来讲 , “认栽” , 外甥女一家就认栽 , 你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 不能说 , 我房子没过户 , 我就把房子收回 , 交易取消 , 这是不可能的 。
我们要维系维护交易 , 也就维系自由交易 , 不能你觉得亏了 , 你就反悔 , 没那事 。
再者 , 现在大姨还愿意给你10万以内作为补偿 , 你不同意 , 偏要150万 , 如果真的到了打官司的那一天 , 不仅这10万没了 , 诉讼期间产生的费用都将由外甥女一家承担 , 你好好考虑吧 。
不知道大家对外甥女一家的行为可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