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保障房”竟成“出租房” 好政策屡遭“钻空子”( 三 )



此外,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增强执法联动,一旦发现正规持牌中介机构违规转租,应可立即通知房管部门对其采取停止网签的处罚行动。“目前来看,我们现场执法只能对中介机构采取罚款措施,但是否停止其网签,还需报备房管部门走流程,时间和流程均不可控,对中介机构威慑力不够。”上海市一位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

执法人员呼吁,在执法中需要片区民警、当地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街镇房管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配合。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出租管理,各地监管略有不同。部分城市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该类住房也可作为市场租赁房源供应的一部分,但由于该房具有保障性质,且未取得完全产权,因此出租价格应由政府统一认定,并限定对象为符合保障条件的相关人群。另外,因政府持有部分产权份额,租金应按照所持份额进行相应划分。这样,一方面可最大程度减少借保障性住房不当获利的情形,另一方面也可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实践中部分城市已展开探索。如北京市住建委7月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购房人需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出租意向登记,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租金收取采取资金托管方式,其中政府产权份额比例的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采访人员 郑钧天 梁倩 上海 北京报道)

【 保障房|“保障房”竟成“出租房” 好政策屡遭“钻空子”】来源: 经济参考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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