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申请笔迹鉴定的时候,笔迹有哪些程序?

笔迹|申请笔迹鉴定的时候,笔迹有哪些程序?

普法内容: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只有那些没有被修改过的笔迹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故此在发现审理纠纷案件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若是怀疑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假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提出笔迹鉴定的请求,在请求提出的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应的鉴定费用。相关法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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