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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 在房产的继承问题上 , 向来都是按照原房产持有者的意愿来继承的 。 如果原持有者没有指定的话 , 就是按照法律顺位 。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 ,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
但是有一种情况会比较特别 , 那就是房产证的持有者突然去世 , 没有遗嘱 , 也没有指定房产的继承人 。
一般在这种时候 , 只要是和房产证持有者有关联的亲人似乎都有继承权 , 他们谁都想继承房产 。
因为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指明 ,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分歧 。 这些年来 , 不少家庭在遇到这种情况之后都会有子女争夺房产继承权的情况 , 甚至有的家庭都闹上了法庭 。
那么如果房产证持有者突然去世了 , 也没有留下遗嘱 , 那么他手里的房子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来具体说一下 。
首先 , 如果这个房子没有其他的共有人 , 房产证持有者一个人所有 , 那就比较好办了 。 子女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 然后继承人再拿着公证书就可以直接过户了 。
【房产证|房产证持有者去世后,没有遗嘱的话,房子该怎么处理?别再争了!】
如果除了突然去世的人 , 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的话 , 还需要共有人一同去办理赠与公证 , 并把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继承人和共有继承人 , 然后相关的继承人再拿着继承公证、赠与公证就可以过户了 。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子没有其他的共有人 , 但是配偶健在 , 并且还有多名子女的话 , 这种时候就比较复杂了 , 往往容易产生分歧的就是这种情况 。
这不仅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 还需要除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额外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 再由继承人拿着继承公证、放弃继承公证去办理过户 。
而在很多时候 , 在“放弃继承”这个问题上 , 就会有家庭产生矛盾 , 这就需要长时间的协商解决了 。
只要协商好 , 接下来只需要走程序就可以了 。 一般情况下 , 房产证持有者突然去世后 , 房产继承过户的步骤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 。
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房屋相关证明、继承申请人的相关证明、继承公证或者是法院判决书、房屋测绘效果图等等 。
这里还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 如果房产还在抵押中 , 房产更名之后 , 房产的新持有人是需要继续偿还贷款的 。
一般情况下 , 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需要由所有继承人在场的 , 如果期间有人选择放弃继承权的话 , 并不是口头说放弃就行了 , 而是要留下所有继承人签字的书面房产分割协议相关证明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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