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税点点分享房地产开发商常用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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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思路
一些服务公司营业收入较多 , 但成本较低 , 导致其利润较高 , 所得 税负担较重 。 为了降低公司利润 , 可以考虑增加一些雇员领取工资 。 当 然 , 该雇员应当是自己一家人或者关系比较好的朋友 , 通过他们领取工资使得公司的利润有一部分通过工资奖金的形式进入纳税人的手中 , 从而避免了较高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分配股息时的个人所得税 。
法律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长沙|税点点分享房地产开发商常用税务筹划】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例16-3】 某服务公司业务量不大 , 仅需10名员工 , 2018年不含税 销售额为1  000万元 , 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为400万元 。 2019年该公司预计不含税销售额仍将保持在1000万元左右 , 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约400万元 。 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股东的  家庭成员赋闲在家 。 该公司  2019 年度的生产经营有两套方案可供选 择 。
方案一: 继续保持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模式 , 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 股东 。 方案二: 将股东赋闲在家的父母和妻子纳入公司员工 , 每人每年 领取20万元工资 , 假设每人每年综合所得各项扣除合计为6万元 。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 , 该公司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筹划方案
如果继续保持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模式 , 税后利润80%分配给股
东 , 该公司及其股东的纳税和收益情况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1000-
400=600(万元) ;应纳所得税: 600×25%=150 (万元) ;净利润:
600-150=450(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450×20%=90(万元) ;合计 应纳税额: 150+90=240(万元)  。
如果将股东赋闲在家的父母和妻子纳入公司员工 , 该公司及其股东 的纳税和收益情况如下: 增加工资支出: 20×3=60(万元) ;工资应纳  个人所得税: [(20-6)×10%-0.252
×3=3.444   (万元) ;公司应纳税所
得额: 1 000-400-60=540(万元) ;应纳所得税: 540×25%=135(万元) ;净利润: 540-135=405(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05×20%=81(万元) ;合计纳税额: 3.444+135+81=219.444(万元) ;
减少纳税额: 240-219.444=20.556(万元)  。
因此 , 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
方案二由于增加了工资支出降低了 公司利润从而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
税点点特别说明:

01、部分政策文件数据是不断更新的 , 企业参考的时候 , 需要定位到最新的现行税法文件 。

02、筹划方案在当时的阶段是可行得通的 。 目前 , 税务政策多变 , 方案仅供参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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