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应该退房、补差价

一直以来,楼市就从来不缺乏跟风买房之人。过去的22年时间里,房地产市场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房价能趾高气昂地迅速上涨,除了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程度外,买房人大量炒房、囤房也是关键的一项因素。炒房与囤房其实是一对孪生兄妹,炒房需要先购置房产,然后长期搁置,等待房价上涨之后卖出赚取差价。
退房|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应该退房、补差价


炒房引起了市场上的住房需求不足,在结构性、周期性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价继续上涨。举个例子:>在一座城市里,本来有5000个购房需求家庭;>这个市场上投放了5000套新建商品房。>如果按照每家购置一套房的话,那么市场上供需对等,房价平稳。但实际上,由于不少人出于投资考虑买的房子不止一套,假如1000个家庭,买完了5000套房子(平均每个家庭购置5套房)。最终,市场上依然存在4000个刚需需求者,他们没买到房子,仍然想要买房,所以会对市场上的房价起到促进作用。过去的买房经验,已经验证了一个基本道理:买房的人基本上都赚钱,至少比把钱存在银行吃利息要好得多。很多买房人说,“我买房从来不关注升值问题,因为我买的房子是用来自己居住的。”这句话究竟有多少人相信,根据西南财大的研究数据显示,有超过85?买房人第一动机就是投资升值,只有不到15?人纯粹是为了自己居住买房。在房地产市场,刚需买房、投资买房、囤房是三大主流购房需求。刚需该不该关注房价涨跌我们且不评价,但是炒房和囤房显然很不合理了。一方面抬高了房价水平,另一方面还造成了大量的住房资源浪费(例如空置房超过22?例)。在现阶段住房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楼市怪象频出,例如这么一个案例: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首付款就这么亏没了,应该退房、补差价。【 退房|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应该退房、补差价】
退房|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应该退房、补差价


根据昆明广播电视台报道,一位陈女士之前购置了一套房子,买房时的价格为10559元/平米,这套房子总价大约是126.6万元(我们暂且记为126万)。在买房之初,开发商好话说尽,例如说到这里有完善的周边配套、这里有重点项目投放,房子有很大的升值潜力。不过,现实情况却狠狠地打了买房者一巴掌,这套126万的房子不仅没有升值,反而在短短的15天里,就贬值了(总房价下跌)了接近30万元。按照市场价格,同样的楼盘、同样的户型和楼层房子,这样的房子已经被房地产开发商降价30万元出售(单价降到了8000多元,也就意味着下降了2044元/平米。)买房人认为自己吃亏了,开始找售楼部解决,一开始的时候,售楼部销售人员和开发商并不承认这套房子贬值的情况,但最终经过一番争议,开发商无奈地承认了事实。不过对于买房人提出的退房和补偿差价的要求,开发商则表示不认可、也无法办到,毕竟双方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商品房的基本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已经完成,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交房义务。至于价格问题,在合同中有清晰地注明单价、面积、总价。
退房|买房时126万,短短15天下跌30万,买房人应该退房、补差价


房子降价了就找开发商理论,要求退房子或者补差价的情况很多,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其背后的真正原因,笔者认为是双方的“契约精神”在作怪,双方既然已经按照合同完成了交易事项,那么交易之后在出售方没有违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购买方不应该寻找补偿的,这不合理,更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的本质是居住的,只不过在过去的20年升值之后,更多人把房子看作了投资产品,所以才期盼着快速升值。可以说,那么降价之后就找开发商要退房和补偿的,其实都是出于投资目的,如果真的按照这样做,那么涨价之后,买房人会不会给开发商补偿差价呢?笔者的一位朋友,也曾炒房,但是相对遵循合同规定,他在燕郊购买了一套单价2.6万元,总价300万元的房子,但是从2017年5月份开始,这里的房价急转直下,300万元现在已经跌至150-180万元之间(单价将至1.5-1.8万元之间),按照这个说法,他已经亏掉了接近一半的买房钱,在这里买房的人很多,但是没有要退房的。北大教授苏剑认为,我国的房价从去年开始,一线城市就出现了下跌情况,这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自然下滑,房价涨跌从长远而言,归根结底依然是要看城市发展的,在过去2-3年的三四线城市棚改之下,很多市场需求被提前释放出来。在未来的短期内,市场或许需求不足,但是新建商品房或许依然增长,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谁还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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