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房产证刚加上名字就要离婚平分房产,女子吃相难看,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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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房产证刚加上名字就要离婚平分房产,女子吃相难看,法院:不支持

房产证刚加上名字就要离婚平分房产 , 女子吃相难看 , 法院:不支持
“房子加了我的名字了 , 就必须得分给我一半!”浙江2019年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 , 女子孙美丽(化名)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男子大壮(化名) , 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 同年10月女方孙美丽就提出了和大壮结婚的打算 , 大壮显然答应 , 婚后孙美丽要求把大壮价值345万的房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大壮本来是不同意的 , 但是看着两人都结婚了于是就答应了孙美丽 , 没想到房产证刚刚加上了孙美丽的名字 , 孙美丽就要求离婚平分财产了 , 这下大壮懵了 , 这兄弟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呀!

我们都知道的是夫妻离婚的时候 ,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平分的 , 《民法典》1087条也有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上的情况判决 。 这里就需要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 以及有无子女抚养 , 而本案中大壮的房产原本是婚前的财产 , 但是在婚后自愿加上了孙美丽的名字并且做了公证 , 那么这栋房产肯定也有孙美丽的份额 。

虽然公证房产后这栋房子的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但是并不是一定要平分的 , 所以孙美丽想要平分房产的要求被法院拒绝了 。

“一人一半”只是原则 , 法院判决前往往会考虑房屋合同的签订、购房款项的支付、税费支付、有无过错、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孩子、抚养权问题等等很多方面 , 所以本案被法院认为: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综合考虑全部原因 , 判处大壮拥有80%的份额 , 而孙美丽享有20%的份额 。

当然了 , 也有很多网友认为 , 凭什么孙美丽这样就能分得20%的财产呢?这对大壮来说并不公平!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分享 。
我是大为律师 , 对您大为有益 。
本期编辑:独教授
【西乡塘|房产证刚加上名字就要离婚平分房产,女子吃相难看,法院:不支持】图片来源:网络(仅作说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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