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很多都不了解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不同,当自家房屋遇到征拆时,就不知道自己的征收程序该走“什么道”,这样产生了很多的不必要的麻烦。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征收程序大不相同,大家一定要搞懂。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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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湖北省某市张先生,拥有合法宅基地及附上房屋。后张先生和其相同状况的村民,在没有见过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的情况下,政府工作人员只是口头告知征地事项及补偿标准,就要求他们拆迁。张先生和部分村民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理由是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而且是否合法值得怀疑,接下来张先生和部分村民的房屋遭到强拆,随后她们委托了京康律师,来办理此案。
律师被委托后
首先,让张先生等遭到强拆的村民起诉管委会强拆违法。
其次,对此次征收项目调查,从《征收公告》中发现,征收方用国有土地的征收程序征收集体土地,同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征补条例》,而且用该公告作为行强制拆除的依据,更是违法加上违法。
最后,诉讼期限将至,律师加班撰写诉状,指导当事人起诉政府《公告》的不合法。
同时,律师找出相关的信息答复书,证明该案中集体土地未经过省政府的批准,指出《公告》超越职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应适用《土地管理法》,《公告》明显法律适用错误。中院审理后,采用了京康律师的观点,确认《公告》违法。
并且在另案的强拆违法的诉讼中,律师指导当事人提供现场照片、案涉房屋评估分户报告等,请求判决被告强拆行为违法,法院同样也支持了张先生等人的诉求。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及强拆的适用法律是本案中的关键点。
【 程序|征收程序要走哪些“道”?】
一、要区分自己的土地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
本案中的涉案宅基地,明显是集体土地。
二、根据土地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确定征收程序要走哪条“道”。
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应当以《土地管理法》为依据。
本案中涉案土地,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过征收行为,转化为国有土地,应适用《土地管理法》。
三、强拆也要合法才可以。
行政机关是没有直接强制拆除地上房屋、附属物的职权的。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就算拆,也要走对的那条“道路”。
本案中,没有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也没有申请法院强执,强拆更没有对原告屋内物品进行登记保存,程序严重违法!
没有走该走的“道”,我们就要确认他违法,广大农民朋友们,你知道了吗?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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