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6年,女大学生在北京全款买房,2016年发现,房子被人住了十年( 三 )



法官证实:王女士的交易不真实殷女士的律师提出了质疑:
“王女士到底是怎么交钱的?怎么办理的房屋入住手续?房屋合同到底是怎么签的?”
“这么大一笔交易 , 从合同内容、合同形式 , 合同履行的状况 , 我们认为不真实!”
“王女士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本和副本 , 里面从字体 , 填写内容 , 包括印章的颜色不一致 , 这个合同的真实性 , 我们不认可!”
殷女士指出 , 王女士的诉状就有问题:上面说 , 王女士曾找过自己 , 可实际上 , 她从未见过王女士 , 对方也从未上门找过自己 。
为了证明自己曾买过这套房子 , 王女士喊来了自己远在贵州的老父亲 。
在法庭上 , 王女士的父亲情绪很激动:
“这个钱 , 是我1995年前后做钱币生意(得来的) 。 ”
“我(还有)当时做生意留下来的证据!”
“交了钱 , 这房子怎么不给我!”
王女士的父亲挣了不少钱 , 得知女儿要在北京买房 , 他就掏出全部家当 , 帮女儿购买了这套房屋 。

可就在法庭上 , 法官证实 , 王女士提供的购房发票是假的!
看到这个结果 , 王女士和代理人不像之前信心十足 , 只回答了一句:
“我们是不知情的 。 ”
除了发票 , 法官还发现其他问题:王女士一开始提交的购房合同上 , 没有房号 , 可在新提交的合同上 , 却有了房号 , 合同上 , 还有涂改液涂改过的痕迹 , 除了这些 , 合同上还有其他的疑点和瑕疵 。

而当法官问起王女士的父亲 , 以怎样的方式交付的房款 。
王女士的父亲说 , 自己是带着现金乘坐火车到北京的 , 房款都是以现金形式交付的 。
这个说法 , 也令法官产生疑问:
“没有相关的银行记录 , 都是现金交易 , 带这么大额的现金 , 从贵州到北京 , 有一定疑点 。 ”
最终 , 法院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2006年,女大学生在北京全款买房,2016年发现,房子被人住了十年】原告王女士提交的证据 , 不足以证明其对诉争房屋存在合法权益 , 更不足以说明所判决结果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

同时 , 被告殷女士及其丈夫陈先生的权利 , 已经是法院生效判决确认 , 原告王女士和开发商恒远公司均未提交反证 , 因此本案中不再重复审查 。
十年的房产纠纷 , 终于随着一纸判决尘埃落定 。
殷女士也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家里睡一个安稳觉 。
十年间 , 房价从102万到如今的每平方7万 , 这其中的差价让开发商蠢蠢欲动 , 想尽办法、不择手段获取利益 。
可开发商忘了 , 诚信是立足之本 , 合法合规的挣钱 , 生意才能长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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