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文章图片

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文章图片

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文章图片

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买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 也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民事行为 , 很多人会因为买房的事和银行、对方或房产中介产生纠纷 , 甚至闹上法庭 , 有的因此损失惨重 。
2022年1月 , 一则“最惨购房人 , 女子首付745万的房没了 , 还要倒赔近500万”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首位 , 引发广泛关注 。 今天 , 作者从法律角度对此案进行深入分析 , 借此案提醒大家买房时一定要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 以免吃了大亏 。

案件始末对于出生在1996年的伍女士而言 , 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 直至如今 , 她都后悔不迭 。
2020年5月 , 上海的伍女士通过房屋中介 , 看中了黄浦区一套180.09平方米的商铺 , 房主是一名姓范的男士 , 总价达1600万元 。
伍女士觉得价格太高 , 希望范先生降低价格 , 但对方坚持不松口 。 最后 ,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 , 范先生一共给降了50万元 , 总房款为1550万元 , 其中首付745万元 , 银行贷款745万元(另有装修费60万元) , 然后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 。
1550万元不是小事 , 伍女士签订合同的时候专门找了一个兼职律师审了好几遍 , 才放心地签字 。
2020年5月17日 , 伍女士先期支付了100万元定金和400万元购房款 。
后来 , 伍女士希望对方能提前交房 , 双方经协商一致 , 2020年5月30日又签订一份补充条款 , 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550万元 , 卖方提前交房 , 伍女士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首付款745万元 。
然而 , 计划不如变化 。
6月10日 , 对方如约交房 , 但到了6月30日 , 伍女士的流动资金出了问题 , 到处借钱也凑不齐 , 未能按期补足剩余的首付款245万元 。
伍女士找到范先生协商 , 对方表示理解她的困难 , 同意推迟付款 , 但要求支付延期利息 , 于是双方又在7月2日再次签订补充条款 , 约定了惩罚条款 , 内容如下:


从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 以245万元为本金 , 按每日万分之2.73支付给利息损失 , 最迟不能超过2020年7月31日前全部支付上述费用;如果没有按期支付 , 则合同自动解除 , 伍女士应偿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20%) , 并且赔偿范先生原有装修损失180万元 。
从这个协议内容看 , 对卖方范先生十分有利 , 即便买方违约 , 他的损失也可以得到全部弥补;对买方伍女士而言 , 一旦违约将要承担巨额损失 。 但是 , 伍女士没太犹豫 , 直接签订了这份补充条款 。

这次协议后 , 伍女士果然按期交齐了全部首付款745万元 , 并在7月13日一次缴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 , 剩余的745万元尾款系银行贷款 , 将在8月30日过户前全部付清 。
没想到这剩余的745万元尾款又出了岔子 , 因为银行贷款延误了 。
8月30日 , 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 , 银行贷款却还没批下来 。 伍女士又跟卖方协商 , 对方同意延期半个月支付尾款 , 但仍按原约定支付利息 。
遗憾的是 , 到了9月中旬 , 伍女士的银行贷款再次逾期 , 还是没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