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 四 )


从范先生一方而言 , 他作为卖方其实没有太大的实际损失 , 主要是伍女士在交房之后进行了房屋装修 , 对房屋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 再加上半年来的房价涨幅 , 损失也不会超过总房价的5%(77万元) , 最多不会超过100万元 。
从伍女士一方而言 , 她作为买方并非恶意签订合同 , 也不是恶意延期付款 , 而是由于银行方面的因素导致贷款延期 , 进而导致剩余的745万尾款无法正常支付 , 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 卖方以此为由接触合同 , 从情理角度而言有些过于严苛 。

最后 , 作者借此案向所有购房者提一个醒 , 一定要有法律风险意识 。
【杭州|女子1550万买房,因银行贷款迟到,房子没了,反赔卖方480万】此案中 , 卖方律师全程参与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 , 为胜诉打下了基础;而买方虽然聘请了律师 , 但律师并未全程参与 , 在答辩和举证过程中 , 片面强调银行贷款为不可抗力 , 并未充分表达“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性” , 无疑是败诉原因之一 , 也是最值得反思的问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