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税怎么收费

新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

新房产税怎么收费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 。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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