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劳务合同( 三 )


4,无偿提供研修生研修时所需服装,安全保护用具等 。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 。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在日本研修期间每月给本人发放一次研修津贴,每月6万日元。
2,研修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5天 。
3,在日本因为研修产生的移动费用由丙方负担 。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丙方为乙方提供外国人研修生综合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 。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 。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
2、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
七、劳动纪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
2、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丙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
3、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
5、乙方因事需要在现场休假时,必须提前向丙方请假且得到许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过4天且不能累计 。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
7)参与打零工的,参与政治活动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