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跳单中介纠缠怎么办

买房“跳单”被中介纠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买房跳单确实属于买主违约的行为,当中介方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
2、当买方并没有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订购协议时,中介公司的纠缠是没有依据的,买方可以以侵犯个人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

买房跳单中介纠缠怎么办


法院对“跳单”行为的处理“跳单”后,中介诉到法院要求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在结果上却不尽相同,有的中介诉求被完全驳回,也有的被支持得到一定赔偿 。
通常来讲,法院会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
第一、未签订约束性文件 。
如果中介带客户看房,但未签订书面《看房确认书》等书面文件,或者书面文件中并没有限制购房人交易的条款,发生所谓的“跳单”情况,中介无法主张赔偿 。
第二、签订了约束性文件 。
那么签订了《看房确认书》等限制性文件是否就肯定能得到赔偿呢?也不一定 。
有的案子,购房人虽然签订了《看房确认书》,但由于通过该中介与房主未达成一致,服务已经结束 。之后又确实通过其他中介与房主达成交易,且另一中介也确实掌握该房源,并提供了相应服务,这种情况表面看违反了当初的约定是“跳单”了 。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中介要求签署的文件通常是格式条款的情形,法院也未必支持中介的索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买房跳单中介纠缠怎么办】根据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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