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

1、婚姻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2、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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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1、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住房 。
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 。
2、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 。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 。
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 。
经济适用住房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 。而商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
3、质量
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 。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贯有很大差别 。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
商品房则不是这样,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 。
4、权利
【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 。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没有此项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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