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龙城华府交房及收取非承重墙体拆除费用

|济宁高新区龙城华府交房及收取非承重墙体拆除费用

近日 , 有网友反映济宁高新区龙城华府交房及收取非承重墙体拆除费用 。
网友表示:这两天接到高新区龙城华府小区交房通知 , 从4月30日开始交房 , 但是小区内的绿化和部分道路还未施工完毕 , 请问龙城华府小区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申请如果没有通过 , 是否构成违规交房?另外九巨龙公司在邮寄给业主交房通知函上有一栏非承重墙体拆改费(30元/平) , 但是还有一栏是收取的装修垃圾清运费(4元/平) 。 请问各位领导 , 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

【|济宁高新区龙城华府交房及收取非承重墙体拆除费用】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 ,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 您好 。 经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1、目前暂未收到龙城华府高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申请 。 我们将督促开发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 , 加快进度 , 尽快达到交付标准 , 交付业主 。 2、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提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装饰装修住宅时注意下列事项:(一)允许施工的时间;(二)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三)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四)禁止行为;(五)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六)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 ”以及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范围由《山东省定价目录》确定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 ,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主管部门 , 根据住宅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服务成本等 , 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 并向社会公布 。 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专项服务的 , 其收费标准可以另行约定 。 ”经核实 , 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指业主在正常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 由物业公司进行清运 , 收取清运的成本费用 。 墙体拆改费是物业公司为有拆改墙体需要的业主提供建筑垃圾清运的特约服务费用 。 如业主对此项服务无需求 , 则无需缴纳此项费用 。 特约服务费用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制定 , 不属于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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