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在长沙买了套房后竟然忘记了,5年后回家一看,当场懵了( 二 )


于是 , 刘某在一直找不到现房主的情况下 , 内心对于将房子便宜卖掉的事情很是不甘 , 于是他便带着钥匙等物打开了房门 , 将房子进行了改装 。 改变了房间原有的架构 , 隔成8个隔间后将房屋挂在某房屋中介的名下进行出租 。 而租户们也就在和中介签订下租房合同后入住了进来 , 期间所产生的租金也就被前房东刘某收走了 。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 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刘某为了还债将自己的房子进行抵押 , 这便是将自己的房产进行了处分 , 在房屋被申女士的母亲购得并赠予给了申女士之后 , 申女士也办理了齐全的手续 , 那么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申女士的名下 。
申女士作为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人 , 她有资格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 而刘某在丧失了这处房产的所有权后 , 他是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理的 。 刘某在失去所有权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处理 , 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 所得租金也就属于非法所得 。
并且 , 刘某非法占有他人的房屋 , 并对房屋私自进行处理 , 属于对申女士所有权的侵犯 。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 权利人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 也可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申女士对于自己房子的所有权 , 并对其房屋和权益造成了损失 , 那么刘某不仅需要将房屋以及经营他人房屋所得的租金均需归还给申女士外 , 还需要将非法改造的房屋进行恢复 。
同时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
刘某在将房屋出售之后便没有了对房屋的处分权 , 那么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 申女士便可以要求刘某进行赔偿 。 除此之外 , 对于因与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的租客们来说 , 申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 有权决定是与他们进行续租或者要求他们腾房 。

而租客们也表示 , 他们都是跟中介公司签约的 , 事前并不知道申女士才是真正的户主 , 所以他们希望可以和申女士进行协商处理这件事 。 另外 , 由于申女士已经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 , 所以拖欠下来的物业费是需要申女士缴清的 。
在做事情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 尤其是事关房屋产权这么重大的事情上时 , 是需要认真考虑 , 对自己的行为和做出的选择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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