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首先纠正一个概念,手铐和脚镣属于警械,不是刑具 。
如果出庭时戴脚镣和手铐,最主要的一条在于罪犯属于重大恶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的,再一个原因就是防止闹事和逃跑 。国外也发生过犯人从法庭逃跑的事情 。所以,这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出了事情可就丢人丢大发了,犯人的行为如果造成损失,领导还要被追责 。
手铐和脚镣都是约束性警械,其使用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手铐的使用条件相对宽松,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民警可以决定使用,但不能因为使用手铐,造成嫌疑人身体伤害,否则要追究责任和赔偿 。
脚镣的使用是需要报批的 。关于脚镣的使用条件:

一、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二、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的,或已发生这类行为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三、严重闹监,非使用戒具不足以制止的;
四、被押解、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需要戴戒具的 。
以前我参加送吸毒人员去强戒所,就是手铐脚镣一起戴(当时我们用的脚镣就是一个带长链的大号手铐,还有一根链子与手铐再连起来),有的人还得给他带上口罩,甚至全头盔,反正怎么安全怎么来,被有些患艾滋病的咬一口可不是开玩笑的 。吸毒人员对强戒所是十分惧怕的,都不愿去,地上如果有个图钉、有块玻璃等,他也会趁你不注意捡起来吞掉,即使去医院开膛破肚,也不愿意去强戒所 。所以,我们押解时,都是尽量压缩他们的活动空间 。
再就是看守所的犯人判决后需要投劳的,也是两样一起用,带头套 。目的也是防止万一,毕竟在看守所没出问题,马上送监狱了,在路上出点问题就不好了 。
在看守所内部关押时,一般是不需要戴戒具的 。也有例外,以前有个精神病人,无故把人家打成重伤,进了看守所住单间,大固定,就像拴狗那样,不过不是拴脖子,固定的是脚脖子而已 。
我在日常办理治安案件中,手铐用的不是很多,除非是嫌疑人非常不配合 。有的嫌疑人态度不好,不说实话,也不能打,咋办?好多人戴手铐就好使,一戴上手铐态度马上转变 。还有一个底线,就是只要这个人不涉嫌违法或者犯罪,不管他态度如何不好,也是不能戴手铐的,否则戴上容易,要想摘下来,有时就不那么简单了,这其中就有个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的问题 。
最后,
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手铐和脚镣,意味着人失去自由,对其他人的警示意义也是很明显的 。
犯人在法院判决定罪以前应该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是否戴脚镣和手铐是根据其犯罪性质严重程度决定的 。是一种防止罪犯逃脱的措施 。
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受审的过程中,可以身穿便装,不用穿囚服 。而且一般较轻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也不用戴上手铐和脚镣 。这种犯罪大多刑期不重,几年时间的刑期 。也不会产生有逃跑和伤人的想法和行为 。
如果犯罪行为恶劣,属于重罪,很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以及死刑的罪犯,在开庭受审期间很有可能情绪激动,产生逃跑、伤人以及自伤自残的现象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类犯人会戴上手铐、脚镣等戒具 。
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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