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认为,人无什么则不立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
世道人心,本来就难以求全 。中国在先秦时期,也是崇尚和而不同的宽省政治,没有思想控制的源流 。到了西周晚年,由于周王室实力渐衰,蛮族侵扰中原,为求团结对外,才有了统一的政治诉求 。到了秦始皇时,为了将东亚这一片土地凝聚成一个国家,秦始皇做了不少毁人家国的事,不光是摧毁地域认同的社稷宗庙,还有烧书、毁史等等,热衷于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方面的长久统一 。这也是出于对北方蛮族势力的忌惮,必须以整个中华之国力予以对抗,才能确保安全无虞 。这种情形发展到汉武帝时,就走到了以儒家思想为尊,统一了思想界,对于其他学说,一概视为歪理邪说 。
对于政治人物而言,最大的收益是稳定 。儒家思想里的王道秩序,即所谓的礼法社会,是符合政治人物的诉求的 。同时,儒家倡导的圣人之治,说的明白点,是让贤德的人作出人生活应该有的样子,用来垂范天下人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呢?贵族们言传身教,是非标准全由自己来判断 。以前的“学在王官”就是这个意思,贵族阶层垄断了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以及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解释权,形成了铁板一块的贵族政治 。
儒家思想起初倡导的就是这样的贵族政治,他们当然可以有贵族风流,看起来也是儒雅异常,只是这种儒雅仅限于少部分贵族 。就拿打仗来说吧,春秋时代的士兵都是有贵族身份才能做的,至于普通的民众,只能叫做“徒”,在战场的作用是充当炮灰 。
虽然孔子的思想里“以人为本”的说法,但是那个时候的士人,说到底还是有着贵族的传承的 。这种情况实际上一直到唐宋之后才得到改观,普通民众才有了知识获取的渠道以及参政的权利 。
关于儒家学说不设明文法,惯以人治的做法,导致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落后 。契约社会是建立在对法律认同的社会价值观上的,由此形成的中国的国民性惯以“差不多”、“大概”、“也许”等模棱两可的思维习惯 。这种思维习惯反映到科学技术,则只重经验而缺少科研,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跟这种思维习惯也有一些关联 。
关于法治,在春秋时候,曾经有子产铸刑书的典故 。
鲁昭公六年,阳春三月,郑人在子产的主持下“铸刑书”,遭到了国内外各方面的反对 。晋国的贤大夫叔向甚至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指责子产,认为如此会导致郑国走向衰亡 。子产没有因此而动摇,告之以“救世”之心 。以叔向为代表的保守势力认为“铸刑书”会致使“民知争端矣,将弃礼征于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乱狱滋丰,贿赂并行 。”
这些封建士大夫贵族们对“礼”存在着很大的幻想,认为“刑”一旦为人民所了解,将会“弃礼”乱政,人们就会钻法律的漏洞,作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们就会失去了价值观解释权,所以他们反对依法治国,而是倡导人治 。
孔子对这样的事是怎么看的呢?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认为“德”、“礼”治民使其“有耻且格”,而以刑治,则虽免却无耻,或言“从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可见,孔子是神化了“德”治的作用 。
鲁昭公二十九年,晋国也“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像当年叔向批评子产一样,孔子还说:“晋其之乎!失其度矣……而为刑鼎 。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孔子作为一个笃信“克己复礼”的儒者,他把“礼”当作了一种信仰,这个“礼”范畴很广,不光是在治国方略上的要求,还包涵了周公旦所制定到其时已趋于完整的一个制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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