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金牛区的个体户,缴交了一年社保,有购房资格吗?官方回复

购房置业|金牛区的个体户,缴交了一年社保,有购房资格吗?官方回复

【购房置业|金牛区的个体户,缴交了一年社保,有购房资格吗?官方回复】近日市民杨先生在成都市网络理政社会诉求平台留言提问:
我未婚 , 名下无房 , 是金牛区的个体工商户 , 注册时间满了2年 , 父亲是第一法人 , 我是第二法人 , 个人购买了1年的社保 , 请问能否购买金牛区的房屋?
市住建局: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 , 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 , 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 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 , 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 , 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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