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 , 助企纾困力度 ,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4项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 。
每年租房提取额度 , 最高可达3.6万元
将单身职工每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 从14400元提高到18000元(即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每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 从28800元提高到36000元(即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3000元) 。
2022年度 , 在本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 , 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提一次 , 补提金额不超过新额度与已提取金额之差 , 且以本年度首次提取时的婚姻状态为准 。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 , 不影响在职职工 , 正常提取及贷款
受影响的困难企业 , 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内 , 其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不受未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影响 。
企业缓缴期于2023年1月1日自动解除 , 其缴存方式同时恢复 , 也可申请提前解除缓缴 。 解除缓缴一年内 , 应当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其缓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 , 有职工工作调动、离职或退休时 , 缓缴企业确保为该职工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 需继续申请缓缴的 , 应当在缓缴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 , 按《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
困难企业 , 可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困难企业可在5%~12%的规定区间内 , 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鼓励企业在经济效益好转后 , 提高缴存比例 。
受影响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的 , 阶段性不作逾期处理
在2022年6月1日之前正常还款的借款人 , 受疫情影响失业或单位申请了缓缴的 , 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不作逾期处理 , 不计罚息 , 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
借款人应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 , 偿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 , 超过此日期未还的 , 将按逾期处理 , 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2023年1月1日起 ,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
【新房|武汉公积金迎来重要的调整】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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