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这也能“内卷”?公共区域变邻里“必争之地”!

购房置业|这也能“内卷”?公共区域变邻里“必争之地”!



导读
买过房的人都知道 , 房屋建筑面积包含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 套内面积为房屋实际大小 , 而公摊面积则是指由整栋楼产权人共同分摊的如走廊、楼梯、电梯间、门厅等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

由争抢公摊面积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 , 楼道公共区域更成了邻里之间的“必争之地” 。 近日 , 家住某小区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头疼事 。
邻里矛盾
公共区域成了“私人地盘”?李女士介绍 , 同楼层的两户邻居纷纷在外走廊公共通道处安装了体积庞大的鞋柜 , 原本干净整洁的楼道一下就变得拥挤逼仄起来 , 再加上天气逐渐转暖 , 鞋柜处散发的异味愈发浓烈 , 给她和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 “我居住的这栋楼是两梯四户的配置 , 电梯连接外走廊 , 东西两侧各有两户人家 , 公共通道狭长 , 放置过多物件不仅影响通行 , 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 李女士说 , 更让她不解的是 , 作为公摊面积的一部分 , 外走廊这一公共区域为整栋住宅产权人所共有 , 为何在实际居住时却变成了各家的“私人地盘”?
业主看法
已买的公摊面积凭啥不让用?
公摊面积属不属于自家所有?公共区域能不能放置私人物件?针对这些问题 ,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 。 市民王先生说:“现在不少新建小区的得房率都不是很高 , 一套1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 , 实际套内面积可能只有80平方米左右 , 既然业主已经为公摊面积买了单 , 那么在不影响通行和消防的情况下 , 占用家门口的公共区域放置一些鞋柜、储物柜又有什么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 , 大多市民都和王先生有着类似想法 , 个别居民虽然心理上并不认同“公共区域私人化” , 但因邻居纷纷“下手抢占” , 最后自己也加入了“圈地”行列 。
“其实我家里也有鞋柜 , 但邻居们都占用了外走廊 , 我家不占用就有一种‘吃亏’的感觉 。 ”市民张先生无奈地说 。 现实困境
物业只能劝说 , 没有强制执行权记者走访了扬州市区多个小区 , 发现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安装鞋柜或储物柜等现象非常普遍 , 个别业主甚至将儿童推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也停放在公共通道或门厅内 , 由此引发的投诉或纠纷不在少数 。 记者了解到 , 作为小区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者 , 物业公司在处理业主占用公共区域一事上 , 也面临着尴尬且无力的现实困境 。 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对于在公共区域安装鞋柜、摆放杂物等行为 , 物业一直是不允许的 。 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 , 物业每天都会安排巡逻人员分楼栋巡查 , 接到居民的投诉和举报后 , 我们也会及时上门对业主进行劝导 。 ”
该工作人员表示 , 尽管如此 , 但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依然频繁发生 。 “我们没有执法权 , 对于此类问题只能进行劝说沟通 , 平时加强宣传 。
虽然有些业主在我们上门时很配合地拆除了鞋柜、挪走了杂物 , 但没过两天就又恢复原样 。 ”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共有公共区域安装鞋柜、储物柜到底是侵权还是权利?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 该法律人士介绍 , 根据《民法典》第286条规定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 , 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  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 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 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同时 , 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 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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