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10月8日起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 能贷多少钱到底怎么算?
川观新闻 王型芳 文/图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式发布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
根据贷款新政,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都将发生变化。9月14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通知,指出购买新房或再交易房,购房网签合同在2021年10月8日及之后的,均按新贷款政策执行。购房网签合同在2021年10月7日及之前的,可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贷款新政实施后能贷多少钱又该怎样算呢?贷款条件究竟进行了哪些调整?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需注意政策调整,结合自己的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积金贷款到底能贷多少钱?又该怎么算?
根据贷款新政,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以月度为单位分段综合计算,每月的贷款额度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和“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双挂钩;缴存人所有缴存月度的贷款额度相加,即为本人的贷款额度。
以公式表示,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的取值方式如何算?
如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职工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如何算?
缴存职工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2、3、4……。
“存贷系数”的取值多少?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举例说明贷款额度“双挂钩”计算方式:
假设缴存职工2021年8月参加工作,每月应缴公积金是2000元。所在单位2021年9月才为其办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同时补缴了8月未及时缴存的公积金。缴存职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2022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单位该月尚未缴存。具体贷款额度计算见下表:
“双挂钩”后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案例解释说明:
1.关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即当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的认定
(1)以入账时间为准,不区分汇缴、补缴。该缴存职工2021年8月应缴公积金实际入账时间是9月,所以9月对应的“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4000元。
(2)发生提取时,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逐月进行抵扣。因该缴存职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则12月缴存的20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将11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完、在10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1000元;所以该缴存职工2021年10月、11月、12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分别为1000元、0元、0元。
2.关于“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认定
该缴存职工在2022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因单位最近一次为其缴存入账的时间是2022年1月,所以2022年1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是1。依序往前倒推,2021年12月至2021年8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依次为2至6。
3.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目前,存贷系数为0.9,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见下表:
重要提示:上面的贷款额度仅是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代表实际可以贷到的金额。实际可贷额度还要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额度40万元)、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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