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10月1日起,梧州预售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升价降价超10%都无法网签( 二 )


三)经审核,凡在周边同类在售项目销售价格合理区间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网站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备案价格。反之,不予备案。
五、价格监管保障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证书后,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如实反映房源销售状态。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科学合理确定销售价格、诚信申报,签订《商品房价格信用承诺书》。对违反本价格备案要求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予受理合同网签备案。
四)对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违法预售、违规代理销售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行业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格式合同违法行为。
【 销售价格|10月1日起,梧州预售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升价降价超10%都无法网签】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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