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昔日“百强房企”广东光耀集团宣告破产

9月26日,光耀集团发布公告,正式宣布集团破产,这也标志着曾在惠州布局多个楼盘的昔日百强房企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光耀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因《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相关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9月8日,惠州中院出具(2017)粤13破1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公开资料显示,光耀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深圳众望投资集团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郭耀名,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涉足教育、建筑、金融、环保行业,业务范围遍及广东全省。此前曾开发“光耀·银鹰花园”、“光耀·荷兰水乡”、“光耀·荷兰堡”等众多项目。曾在区域市场取得了销售额冠军、品牌知晓率首位等强势业绩。数据显示,2010年销售金额达到40亿元,公司先后被评为广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以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据了解,早在2014年,光耀集团曝出资金链危机,多个项目逾期未能交房,且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1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称光耀集团正在申请破产重整。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资产清查总额约为64亿元,负债清查总额约为79.7亿元,加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2亿元,光耀集团总计负债105.94亿元。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昔日“百强房企”广东光耀集团宣告破产】自2017年申请破产重整后,时隔近4年,惠州曾经的龙头房企宣布终止重整程序,正式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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