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烟台破获涉案1.3万余箱,价值3亿元假冒波尔多红酒大案( 二 )


假酒|烟台破获涉案1.3万余箱,价值3亿元假冒波尔多红酒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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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深圳和温州时 , 这两家工厂面积不大 , 属于家庭作坊式工厂 , 几台印制商标的机器 , 以及印制完成的商标 , 而这些商标正是本案犯罪嫌疑人曾经使用的商标 。 ”经信息侦查发现 , 灌装假酒和制作商标的犯罪嫌疑人都与同一个人——山东的于某某 , 有密切联系和资金往来 。 专案组基本断定 , 于某某就是隐藏在幕后最大的假酒制造者 , 也是山东某葡萄酒公司的法人代表 。
假酒|烟台破获涉案1.3万余箱,价值3亿元假冒波尔多红酒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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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案组以往侦查经验 , 一般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都是假冒国内国际知名大品牌的商标 , 基本上是达到混淆的程度 , 让消费者难以区别 。 但在本案中 , 犯罪嫌疑人注册了自己的商标 , 在自己注册的商标基础上 , 使用了波尔多地理标识注册商标 。 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 , 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案 。
源产地造假黑手 , 应受到法律严惩
本案涉及的波尔多葡萄酒地理标志 , 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CIVB)系“BORDEAUX波尔多”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权人 , 核定使用商品为葡萄酒 。
作为地理标志(GI)保护产品而言 , BORDEAUX波尔多葡萄酒须通过多年形成的严苛的质量体系管理 , 因此形成了如今享誉世界的地位与声誉 , 而这也是波尔多葡萄酒最为宝贵的财富之一 。 也因其显著声誉 , BORDEAUX波尔多被模仿、被抄袭的事件屡见不鲜 , 而CIVB也始终竭力在中国法律和秩序框架内 , 建立BORDEAUX波尔多葡萄酒在中国市场的法律保护体系 , 有效保护BORDEAUX波尔多葡萄酒的合法权益 。
2015年6月 , 在法国巴黎爱丽舍宫 ,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法国农业部长颁发了BORDEAUX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公告 。 2016年5月 ,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宣布对BORDEAUX波尔多45个附属产区在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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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烟台警方的此次重锤 , 无疑为中国葡萄酒源产地造假的黑手们敲响了警钟 。 再次提醒消费者 , 请在正规可信任的渠道购买葡萄酒 , 不要给造假者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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