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保修期内漏水业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对漏水的位置进行维修 。但如果房子的漏水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则由行为人修复 。在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应情况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屋保修期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在保修期内漏水怎么办】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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