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审美低级,审美体验怎么写

换一个角度,我们如何进行审美判断呢?可以参考弗兰克·西布利(FrankSibley)的《审美概念》,嗯,我懒,就说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一个艺术作品是可以区分成审美特性和非审美特性的(或者叫艺术特性),对于艺术特性(artisticproperties)我们需要学习技术、理论和历史知识,对于审美特性(aestheticproperties)则是和我们的趣味、敏感有关 。
审美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有人的审美低级,审美体验怎么写】

有人的审美低级,审美体验怎么写


一般我们认为艺术是艺术家的天才、想象的创造,这种天才是我们无法通过规则来感知和欣赏的,而我们进行审美就需要一种特别的感知能力,这种能力就是“审美趣味” 。现代美学家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审美趣味一方面是私人的事物,另外一方面又是普遍可传达的呢?以及审美趣味到底是天生的/自然的/先验的(不同哲学家的不同表述),还是文化教养的结果呢?这两方面的矛盾 。
正如说的那样,莎夫茨伯利认为审美趣味一方面是天生的(先验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教养的结果 。但是一个问题在于,自然美只在康德美学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但是经过谢林和黑格尔的发展,自然美在美学领域完全的消失了,而人们对于自然的审美已经是很晚近的事情了,而且我认为自然是全美的,它不涉及具体的知识,并且这个也不是本次讨论的重点 。
莎夫茨伯利首先在17世纪提出了关于审美趣味的构想,他认为审美趣味一方面是自然的一方面是受教育的结果(这是现代美学家的理论核心,不管是莎夫茨伯利、休谟还是康德都同意这个观点),而且他特别强调情感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积极作用,这种情感判断或趣味判断是德行和美的基础,是形成教养性格的核心 。休谟主要论证的是,教养一方面是私人事务,没有人可以在评判艺术和美上有一致性,没有人可以有把握的区分出两幅绘画的好坏美丑,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趣味,相信自己的判断,对此进行争论是没有意义的,毫无结果的 。
另一方面趣味又是普遍的,谁都会辨认出天才的艺术作品与冒牌的假货之间的区别,而且一件天才的艺术作品经过岁月的洗礼和文化变迁的考验,我们依旧能辨认出来它是优秀的艺术作品 。然而,对于趣味的标准休谟却转嫁到了理想批评家的身上,认为趣味的标准就是理想批评家的标准,我们只要有了真正的理想批评家,就可以引导出真正的趣味 。
修魔的最终目的在于引导或培养某种趣味 。康德对于休谟建立的那个依靠理想批评家的趣味标准并不赞同,在康德看来根本就不可能从经验上确立趣味的标准,因为康德明确的讲趣味判断当作审美判断,而康德关于美和趣味判断的构想中,最关键的是无利害必然令人愉快,无概念而普遍令人喜欢,康德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找到趣味判断的先验基础,即自然的主观合目的性和共同感 。
按照萨莫斯(David Summers)的分析,康德的共同感说明我们所共有的和可以交流的东西不再外部世界,而是在于我们之间感受的一致性,有了这种一致性,我们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就不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还站在别人的立场上 。根据舒斯特曼的考察,康德一方面认为趣味判断必须建立在彻底的个人自由的基础上,但是在康德的文本中到处存在着个人自由与超个人权威的张力,例如想象力的自由和知性规则的张力 。
康德这里也面临着个人自由和社会权威的矛盾,更全面的说,是自然和文化间的矛盾 。(题外话:其实我也说不明白康德 。)但其实我们认为,自然和文化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场,趣味教育的作用就在于一种“减”文化的作用,处于一种解构与建构的张力之中 。(同时在这方面有所论述的是:亚里士多德,哈奇森 。)对于究竟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审美这个问题,我想引用布拉萨的三重组合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布拉萨认为人们对于景观的欣赏受三个方面影响:遗传基因、文化历史、个人发展,因此人对于景观的审美偏好取决于生物法则,文化规则和个人策略三个方面,三者不可以偏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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