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熊磊:因照顾姚策没顾上还房,会尊重法院判决。洗白还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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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熊磊:因照顾姚策没顾上还房,会尊重法院判决。洗白还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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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熊磊就九江房产之争又发小作文了 , 文章中心思想:自己不还房是因为想留下姚策的印象 , 关于房产可以有更多的解决方案 , 可是没等到商量就接到了法院传票 , 自己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 如果不看房产之争的过往经历 , 单凭这样一篇文章 , 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熊磊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媳妇 , 每个节点都处理得合情合理 , 丝丝入扣 , 许敏将这样的好儿媳告上法庭有点过了 。 可惜事实并非如此 , 下面就对文章内容逐一解读 。

一、九江房产是许妈出的首付 , 以姚策名义贷款 , 自己买了一些家俱和电器购买万达房产时 , 许妈出资2.9万 , 姥姥(许妈的母亲)出资20万 , 首付共计22.9万 。 由于种种原因 , 只有姚策具有贷款购房资格 , 就以姚策一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近30万 , 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 。 我和姚策结婚时 , 我父母陪嫁了一套房产 , 也是单独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的 , 还陪嫁了一辆汽车 。 而且万达房子里的部分家俱、电器是我在淘宝上购买的 , 至今仍保留着订单记录 , 我已提交给法院 。
1.关于首付款 。 说得很清楚 , 是许敏出的 。 以前的说法是要将许敏和许敏的父母亲割裂开来 , 只领姥姥的情 , 只想还姥姥的20万 , 殊不知 , 没有许敏 , 姥姥认识你是谁呀?
2.关于房产证 。 隐藏了部分事实 , 贷款人和房产证是两回事 , 以姚策名义贷款可以延长贷款年限 , 这个好理解 , 房产证只写姚策一个人名字是因为许敏为了省去百年之后的麻烦 , 而且购房合同就有姚师兵的名字 。 这个情况没必要回避 。
3.关于还贷 。 以前的说法 , 姚策也还过 , 这个内容没提 , 估计是法院没有采信 。
4.关于装修和家具 。 主要费用是由许敏出的 , 熊磊买过一些东西也是自己用 , 不属于房产的组成部分 , 如果不愿意赠送 , 可以挪走 , 折价的话值不了几个钱 。
5.关于陪嫁 。 这部分资产想必还是在熊磊名下 , 和姚家无关 , 自然也和房产之争无关 。

二、许妈自愿不与我们共住 , 我从未赶她 , 知道抱错前家庭和睦婚后 , 我们小两口就一直单独居住在万达的房子里 , 并未与公婆同住 。 公婆另有四室两厅的居所 , 他们与外公、外婆(许妈父母)同住 。 在得知错抱之前 , 我们家庭和睦 , 没有婆媳矛盾 , 我更是从未将许妈姚爸赶出去过 。
1.关于许敏的其他住所 。 据许敏介绍 , 她在九江只有一套房产 , 这个可以在房管局查到资料 。 她称自己现借住在亲戚家 。
【姚策|熊磊:因照顾姚策没顾上还房,会尊重法院判决。洗白还是道歉?】2.关于赶公婆 。 这个事不重要 , 姚策在世时 , 熊磊想赶也不敢吧 。 两人闹离婚时 , 熊磊就有分房子的念头 , 姚策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父母的 , 自己无权处理 , 赶走房屋的产权人确实不可能 。

三、不还房是因不忍心抹去爸爸在楷楷心中的印象万达的房子里到处都是姚策的身影、他的味道、他的痕迹 , 虽然在这里 , 我会睹物思人 , 久久走不出悲痛 , 但我想给楷楷留下爸爸的记忆 。 现在提起姚策 , 楷楷会说“这是爸爸在上海挣钱给我买的车” , 有时会说“爸爸在北京 , 还有10天就会回来了” 。 我想保留万达的房子 , 就是不忍心抹去爸爸在楷楷心中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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