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玉祥简介 汤玉祥( 二 )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
以上主体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除一方自身(包括自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单位)外的其他各方,统称为“合同相对方”;“上市公司”指甲方、乙方、丙方中任一方 。
(二)交易总量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下一会计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并按照各方授权履行审议程序 。
在协议有效期内,下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经过各方履行审议程序前,当年的关联交易可参照前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
(三)交易内容
公司与合同相对方所发生的交易包括:采购或销售原材料、自制件、产成品、商品、设备等,接受或提供劳务、物业服务、租赁服务、保洁服务、融资服务、咨询服务、销售服务、信息服务、试验检测服务等,接受金融服务,委托开发等交易等 。
1、采购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商品、设备等,接受劳务、服务等
质量检验: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标准 。
交易价格: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标其他非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市场同类交易情况等 。
2、销售原材料、自制件、产成品、商品、设备等,提供劳务、服务等
服务检验:按照合同相对方的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标准 。
3、金融服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丁方子公司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结算、票据、提供担保、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保理业务等 。
定价原则: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宇通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向其成员企业提供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各项金融服务涉及的授信金额或交易金额,由合同各方协商每年度具体额度,作为交易额度上限 。自合同各方完成各自审批程序后生效 。
4、委托开发员工住房项目
公司基于其员工安置住房的需要,计划开发部分住宅项目用作员工公寓或定向出售给员工的,可以委托具有业务优势的合同相对方对其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管理 。
质量检验:同第三方 。
定价原则:参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确定,合同相对方按照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
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与合同相对方根据实际的住房项目建设情况在具体的项目协议中确定费用的结算规则、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
5、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各方的优势,合同一方销售商品时需其他方提供的按揭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代理保险业务、商业保理等服务;合同一方向其他方提供的员工优惠购房及后续管理服务;其他促进各方经营相关的交易;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业务需求新增加的符合各方利益的关联交易等 。
定价原则: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合同相对方向各自的其他成员企业提供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的原则,由上市公司与合同相对方协商确定 。
上述各项交易若一方为上市公司的,应当确保定价公允且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交易双方皆为上市公司的,应当确保定价公允且不得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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