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真取消?央媒“30字”表态!今年起,新规下业主新增4项权益( 二 )



物业真取消?央媒“30字”表态!
正因如此 , 近几年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 。 不少业主呼吁取消物业 , 由小区业主自行管理 。 那么物业有没有可能“全面取消”呢?对此央媒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中的一篇《物业不应是城市的“火药桶”》给出了“30字”回应: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 , 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 也就是说 , 短时间内物业不会全面取消 。
事实上 , 原因很好理解 , 当前并没有更好的地替代服务方式 , 并且从业主自身角度来讲 , 对于当前普遍高层住宅小区而言 , 小区住户数量可能达到几千上万个 , 并非过去的“院子” , 只有几百个家庭 , 因此缺少相应专业的技能的话较为难以管理 。 与此同时 , 并非所有的物业都那么差 , 简单地将物业“一刀切”容易误伤部分表现优异的物业 。

尽管短时间内物业不会取消 , 但对于业主来说也不必过于失望 。 7月13日住建部会同8部门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 其中就明确提到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的一些问题 , 比如开发商的偷工减料、买卖的虚假广告、租赁的克扣租金、物业收费不透明等 , 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这些问题 , 实现房地产只需明显好转 。

今年起 , 新规下业主新增4项权益
1、多城发布新规 , 一些杂费不用给 。 根据相关报道显示 , 近期多个城市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新规 , 要求取消小区里的一些不合理的物业费用 , 比如陕西某城市就明确指出要求小区内能耗、水消耗、电消耗的公共区域消耗费用不应该由业主承担 , 属于物业费的范畴内 。 除了陕西以外 , 山东、深圳等城市也在2021年发布了类似新规 。
2、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 , 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取消 。 也就是说业主能够自行取消小区物业 , 条件是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 , 并且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

3、物业资金透明化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 , 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4、业主还可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 上文提到过 , 许多小区物业会将公共区域用于盈利 , 损害了业主的权益 。 因此今年起新规要求物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 在扣除合理成本后 , 属于业主共有 , 而业主仅需要支付一定的“劳力费”给物业即可 , 对于业主来说将获得一笔长期由公共区域盈利获得的收入 。

因此 , 对于业主来说 , 已经不必纠结未来物业是否能够取消的问题了 。 原因很简单 , 一方面随着楼市不断调控 , 房地产秩序会得到明显好转 , 而表现差的物业自然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淘汰出局 。 另一方面 , 对于业主来说今年迎来的4项“新权益” , 能够自行决定取消物业 , 并且物业的行为也受到了明确约束 , 无论是对于已经买房家庭还是没有买房的刚需来说 , 都是一个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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