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三亚挂牌出让海棠湾1宗地!规划用途是……

三亚市|三亚挂牌出让海棠湾1宗地!规划用途是……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1〕29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海棠湾A8片区控规A8-10-3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1〕915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海棠湾A8片区控规A8-10-30地块,CGCS2000坐标系面积58335.22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面积58310.50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代码:A33),对应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2021年9月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海棠湾A8片区控规A8-10-30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海棠湾A8片区控规A8-10-30地块内约58370平方米用地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三亚市|三亚挂牌出让海棠湾1宗地!规划用途是……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第七条“热带高效农业、现代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业类项目供地,以及其他各类产业项目供应科研用地,不设定具体指标”的规定,鉴于海棠湾A8片区控规A8-10-30地块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内,且用地规划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代码:A33),对应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属教育产业项目,因此不设具体出让控制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1971元/㎡(折合131.40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11497.8719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5.8335公顷,其中耕地1.9696公顷(其中水田0.3961公顷、旱地0.1175公顷、可调整果园0.0244公顷、可调整其他园地1.4316公顷)。其中该宗地占用的可调整果园按水田开垦费用标准管理,可调整其他园地按旱地开垦费用标准管理,根据我市近期异地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标准,水田开垦费用标准为40万元/亩,旱地开垦费用标准为20万元/亩,则该宗地耕地开垦费为717.03万元。再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204.1725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合计12419.0744万元。因此,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420万元。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接,充分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并向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将严格按照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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