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 )


意思表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罗璇,滕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法官助理。
一审独任审判员:杜伟
编写人: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罗 璇
审定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芦 强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雯璐

【来源:菏泽巨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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