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企业|河南省住建厅对256家涉房企业开展检查,名单公布

【大河财立方消息】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整顿规范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月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称,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共涉及企业256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12家、房地产估价机构37家、物业服务企业107家。检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2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称,依托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政务管理平台,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注册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按照不超过2%比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
2.房地产开发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情形;竣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交付情况等;
3.企业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通知指出,依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系统从注册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按照不超过15%比例中(不含2019年、2020年已检查的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机构备案情况,包括:实地检查地址是否与备案地址相一致、房地产估价师股份(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是否真实,以及有无弄虚作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
2.机构内部管理及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包括:估价业务管理、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房地产估价基础工作、估价程序、估价报告内部审核、估价风险防范机制及估价档案管理等情况。
3.诚信执业情况,包括:估价机构是否有虚假宣传、是否依法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实行明码实价,将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并在省级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备案。是否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维护更新信用档案数据。
4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从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系统随机抽取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是否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行业技术指引等,是否存在虚假、重大遗漏、重大差错等情况。
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中,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抽取年度群众投诉较多、上级交办督办和扫黑除恶工作转办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开展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信息备案情况。企业实际在管项目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是否与“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中申报情况一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物业管理招(中)标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是否存在未进行备案,擅自接管物业项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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