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男子3万卖房,20年后价值1100万,反悔要3万收回房,户主懵了( 二 )


于大爷表示自己拥有房产证 , 不管是赔偿款还是四套安置房都属于他 。

而何先生认为土地虽然不能买卖 , 但是自己也住了20年 , 作为实际控制人 , 这套房子应该属于自己 , 更何况在20年前他就已经买下了这套房 , 虽说这份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 , 但于大爷也没有给予他任何补偿 。
双方都不愿意让步 , 都认为自己可以合法享有房子的处理权 。
按照以往的法律规定 , 一般是遵守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均等分配;二、适当照顾老年人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三、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多款项的 , 可以适当多分 。
不过现在的情况更加复杂:于大爷拥有房产证 , 是拥有人;何先生是在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下住了20年 , 为主要控制人 。

考虑到这种情况 , 调解员给出了一套方案 , 按照“均等分配”原则 , 回迁房安置总面积为371平方米 , 何家作为主要控制人享有259.7平米 , 于家享有111.3平米;现金补偿款何家拿70% , 于家拿30% , 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协商 ,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 , 接受了调解方案 。
这一场长达20年的恩怨纠葛终于得到了解决 , 于大爷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 何先生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 只希望两家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因此失和 。
如今的拆迁确实可以说是“一夜暴富” , 这也间接影响着房价 , 房价也成了年轻人心头的一块石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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