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2021年开始,新规下“4类房子”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留意!( 二 )


新规定|2021年开始,新规下“4类房子”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留意!


3、非居住空间的房子。如果你是一个经济能力不足的大学毕业生,你很可能居住过“隔板房”,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按照建筑户型只有3个房间,在中介的改造下,通过石膏板隔成了6-8个小单间,分别对外出租,一间房子可能租金在500元-1000元不等。有的房地产中介更是把厨房、阳台、地下室等都充分利用起来,用于对外出租。新规定要求,市级以上有区的地方,可以规定当地的最低人均出租面积标准,作为评估房子能否出租的基本依据,可以说随着新规的落地,今后厨房、卫生间、阳台等这些巴掌大的地方将不能再作为隔间对外出租了。
新规定|2021年开始,新规下“4类房子”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留意!


4、法律禁止的房子。无法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子、产权被冻结的房子、产权存在纠纷的房子,都属于法律不允许出租的房子范围之内。例如张三有一套房子因为抵押贷款,最终无力偿还被法院查封拍卖,但是张三把这套房子出租给了李四,李四把房租全部交给了张三,在居住过程中,王二拿着法拍房的证据前来接手这套房子,租客李四就陷入了麻烦当中,一方面租金已经给了,另一方面有人要来收房子。
新规定|2021年开始,新规下“4类房子”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留意!


总结一下,一直以来,很多人因为高房价买不起房子,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租房度日,但租房过程中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随着租房制度的完善,今后这些麻烦事或将一一解决,2021年新规不仅是对“不合理租房”的清理,更是对租户的一种权益保障提升,要早打算。学习买房知识,关注本号!撰文/楼市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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