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要房好还是要钱好?

征地拆迁中,当我们谈到补偿补偿的时候,不少当事人会陷入难以抉择的困境。到底是选择房屋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呢?犹豫犹豫可能面临的选择余地越少,比如要是换房,一般越早做决定,会分到更好的房屋。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分析到底如何选择补偿方式。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要房好还是要钱好?

编辑?首先,我们先看选择货币补偿的。一般来说如果自己已有另外房屋了,而且因为这个房屋还需要还房贷,自己的收入又不是很足的情况下。那很明显,要钱比要房的优势大。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如果选择了房屋置换,要置换的房屋可不是已经就建好的,往往需要开放商或者政府再建造,等建造完我们拿到房子要是也不是立马就属于你的,你还要等政府下房产证,而这些手续一般是需要不少时间的。如果我们家里出了点以外,继续现金的话,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无法交易的,也就是咱们的房子没法变现。另外一方面,置换的安置房往往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即使没偷工减料,由于开放商无法从安置房的建设上获得更多的利益,也往往以行业最低的标准建设房子,即使后面入住后我们还会因为房子质量问题遇到一大堆的问题,从而引起新的纠纷。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要房好还是要钱好?

编辑?其次,如果碰到像东北老工业基地这种人口流出量极大,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乃至倒退情况,其实已经预见了将来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房屋在手里不会升值,考虑到通货膨胀,那就是降值。所以还不如一次性拿到货币补偿,再以这些钱去一些经济发展好的地方投资一套新的房产。哪怕不是为了投资,将来自己住,房子也会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得到升值。
【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要房好还是要钱好?】律师提醒:
当征收方提供的补偿安置方案、协议等所列的补偿金额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时,被拆迁人一定不可忍气吞声、迫于压力签下协议,而是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针对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决定直至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实施救济。

    推荐阅读